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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4 05:29:28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们公司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渠道畅通了,问题解决得更快了,真实感受到了纪检监察机关护航企业发展的用心和决心。”潍坊某企业负责人介绍道。这是潍坊市潍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部署,运用“四个坚持”工作方法,推动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坚持正面引导与谈话提醒并重。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主线,出台政商交往12项正面清单、7项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好关系。针对行政处罚、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岗位职责等方面,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坚持主动发现与群众监督协同。综合运用调研督导、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主动发现问题,同时制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联系卡,通过“企业恳谈会”、政务服务大厅信箱等渠道,畅通企业问题反馈渠道。用好“码上监督”“一网一微”监督渠道,及时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党风政风行风在线”等平台对接,广泛受理破坏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公开问题受理渠道,落实好首问负责制,确保投诉“有门”、问题“有解”。

  坚持思想教育与日常监督齐抓。深入开展廉洁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例选编,制发廉洁自律提示卡,开展廉洁文化手工艺品、廉洁微电影和短视频征集等活动,营造崇德倡廉浓厚氛围。落实“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工作机制,统筹运用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职能部门的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坚持严肃问责与督促整改兼顾。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销号,对普遍存在或多发频发的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举一反三,形成“发现问题、整改纠偏、严明纪法、深化治理”的工作闭环。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力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今年1-10月,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8起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持续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护航。

  “今年以来,通过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区域内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四个坚持’,针对漠视企业正当诉求、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持续发力,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潍坊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fzf/202312/t20231218_116900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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