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陆某某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目前还在影响期内……”日前,荔浦市纪委监委在收到市委组织部发来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发现其中一名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而被给予政务处分。对此,该市纪委监委提出了暂缓意见,并如实向市委组织部进行反馈。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荔浦市纪委监委严把廉政审查关口,强化“政治体检”,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客观真实、准确全面,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对受理范围、回复时间、程序、类别、方式等分别作出明确要求,形成“集中、分散、再集中”工作流程,保证意见回复质效。
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受理廉政征求意见后,组织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别审核把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重点围绕征求意见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是否有问题线索正在处置、是否为在查或已查案件涉案对象、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五个是否”情况进行全面“扫描”会诊。对无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直接作出回复;对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且正在办理的,待问题查清后再作答复;对受过处分且还在影响期的,提出相应建议并附原因,汇总形成回复意见,并以书面正式文件形式统一答复。
“这个工作流程通过层层把关,让每份廉政意见内容更加明确、回复更加精准权威。”该市纪委监委负责转办党风廉政征求意见来函的干部表示。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严格内部监管机制,各室出具意见时经办人必须签字确认,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跑风漏气”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用人失察失误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综合用好廉政档案,通过将党员领导干部任职情况、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情况、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信息纳入廉政档案,做到动态、“精准画像”,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供事实依据。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收到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203份,共出具廉政鉴定意见5049份,出具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8个。(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