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室组”联动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该区住建局质监站多名干部职工存在虚报下乡费的问题线索。经核实,该质监站8名干部职工虚报下乡费共计1.5万余元,其中站长何某某和副站长唐某某、俞某某不仅虚报下乡费,还收受他人送予礼金共计1.8万余元。最后,以上人员均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退缴违纪款共计4万余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作风问题和监管漏洞,驻临桂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该区住建局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查找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经整改,该局共建立健全下乡补贴申报、加强二层机构干部职工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5项。
今年以来,临桂区纪委监委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从抓实日常监督入手,紧盯重要节点,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治,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该区纪委监委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把好“廉”关,过好“廉”节。印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及廉洁过节提醒函,提醒各级党组织以案为鉴,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实标准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
“我们将监督融入日常,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效能,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严肃查处,持续释放出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聚焦违规饮酒、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严督实查,今年4月底,驻临桂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在收到该区振兴粮油贸易管理中心干部赵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的问题线索后,深挖彻查酒驾背后的“风腐”问题,经核查,赵某某酒驾是因为在工作日中午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11月,赵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发后,驻临桂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举一反三,采取面对面谈话形式,加强与驻在单位“一把手”的约谈提醒,开展廉政谈话5人次,督促开展警示教育共8场次,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