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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8 07:46:5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你作为社区支书,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兼理事长,挪用合作社资金16余万元,用于个人建盖房屋及日常生活开支,超过3个月未归还,已经涉嫌挪用集体资金。”今年6月,腾冲市监委对某合作社法人进行立案调查。

  村集体合作社是促进村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腾冲市纪委监委紧盯村集体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通过信访举报线索梳理,合作社资金补贴银行流水数据比对,社员种(养)面积与实地情况评估,协同审计、农业、财政、供销等专业力量检查合作社账务,深入实地盘点农资存货和固定资产等举措开展专项治理,护航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该市通过社、村、镇、市四级联动,建立合作社自我监督、村监委会同级监督、镇纪委专责监督、市级部门职能监督、市纪委监委“监督再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以清单统揽监督任务,各监督责任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单自查或逐项检查,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报送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可督促、可检验、可评判的监督责任闭环机制。与此同时,相继出台腾冲市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定期报送有关报表的通知等系列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合作社管理更规范、发展更健康。

  具体工作中,腾冲市纪委监委既做好“监督员”又当好“建议员”,让合作社问题整改和健康发展的效果立竿见影。

  走进腾冲水美傣乡乡村旅游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栏上张贴着今年的《合作社入股分红公示图》,图上清楚地梳理了每户农户种植面积、收购草莓数量、分红金额。“今年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完善合作社资金管理公示监察建议》,公示合作社分红情况,社务清、账务明,社员安心,我们也开心。”某合作社法人代表胡习林说。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合作社常态化监督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入合作社,对社员入股前评估、产品销售等各环节开展全程监督;镇纪委协同市纪委监委,对政策出台到措施落实、项目规划到资金使用、产业发展端到市场终端开展全链条监督。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的“双环”监督机制,提升合作社监督质效,助力乡村振兴跑出“腾冲速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精准监督,在果蔬合作社‘销’、加工业合作社‘质’和劳动力输出合作社‘人’等问题上建立长效监督整改机制,以有力监督助推村集体领办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能。”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珍珍 || 责任编辑 张艺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1206/125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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