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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7 22:42:0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感谢组织为我容错纠错,使我重新鼓起攻坚克难、创新实干的工作劲头”“感谢组织查处诬告陷害,帮助我卸下心头沉重的包袱”……这是临朐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议后,工作人员对被诬告陷害人员进行回访时的场景。

  今年8月,临朐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以临朐某中学教师身份写的举报信,举报该县某局违反法定程序开展业务、局长张某利用职权办私事谋私利、个别局领导公物私用等方面的问题。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具体且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成立核查组,深挖彻查反映问题。

  经调取该局工作规划、工作程序、工作项目等相关资料,与该局工作人员及项目涉及单位人员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核实,认定反映该局有关问题均不属实。当工作人员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时,该局党员干部王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说明问题,承认该信为自己所写,并表示是一时冲动、歪曲事实举报。

  原来,王某因职务晋升及日常工作琐事等对该局局长张某心生不满,为发泄私愤而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进行举报,意图使张某受到调查,即使调查不属实,也能让张某名誉受到影响。

  “这是典型的诬告陷害案件,我们立即成立‘双查’工作专班,按程序启动‘双查’。”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王某为发泄私愤报复该局局长张某而捏造、歪曲事实问题属实,并给张某造成不良影响和心理负担。今年11月,临朐县纪委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今年以来,共查处诬告陷害案件4起4人,为10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为1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构建起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一体推进工作流程,为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保驾护航。”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潍坊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wjs/202312/t20231215_11690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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