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智慧防护

时间:2023-12-17 23:26:18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丁某某为发泄内心不满,多次冒名捏造他人违纪违法事实,向党和国家机关作不实举报,涉嫌诬告陷害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5月份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这是武城县实施“一信双查”政策以来,查处诬告陷害的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武城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处诬告陷害与开展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实施“一信双查”工作机制,坚持“有腐必反”和“有诬必查”双管齐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信访举报环境。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旗帜鲜明“亮剑”。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武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一信双查”暂行办法,对诬告陷害行为认定、调查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详细规定。与公安部门成立“一信双查”联合工作专班,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联合查处和办理结果反馈等机制。绘制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线索移送流程图,通过不定期召开涉嫌恶意信访举报会商研判会议,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审慎从严开展双向调查。今年以来,联合公安部门召开分析研判会议7次,移交涉嫌诬告陷害问题6起。

  严格责任追究措施,行动鲜明“叫板”。在“一信双查”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对信访举报的分析甄别,对信访举报属实的,严肃调查处理;对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形成“露头的就打、挑头的严查、背后的深挖”震慑氛围,真正让诬告陷害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持续激励担当作为,立场鲜明“发声”。该县纪委监委制作信访举报“一信双查”宣传页,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各村(社区)、企业、广场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进村入企宣传讲解,发放明白纸3万余份。对已查清的诬告陷害案例,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公开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同时,联合所在单位党组织,适时对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做好谈心谈话,使其消除顾虑、大胆工作,树立激励保护的鲜明导向。(德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fzf/202312/t20231211_1168986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