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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5 00:41:1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文书制作不规范,初核报告、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落款错误且未签名;审查调查报告未提出涉案财物处置意见……”近日,阜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展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向案件承办单位反馈受评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一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常规动作”,采取集中检查案件卷宗材料的方式,从细枝末节上“找瑕疵”“挑毛病”,以查促改,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重在发现问题。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把脉问诊’,力争起到‘评查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付玉水介绍,该县纪委监委抽取的各类案件,以量化的方式,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入手进行质量评查,共评查卷宗57册,梳理汇总出5大类32个问题。

  质量评查是手段,推动问题整改才是目的。为使评查效果发挥最大质效,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一案一反馈”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等机制,在案件评查结束后,由案件评查小组将发现的问题以反馈函的方式逐案反馈给承办单位,督促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轮次,印发整改反馈函37份。

  “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案件质量评查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举措,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推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构筑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工程”。(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15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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