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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3 01:07:3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以为只要做好清册就能瞒天过海,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实在是自欺欺人。”近日,接到处分决定书后,贵阳市息烽县鹿窝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某某后悔不已。

  今年6月,息烽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提级监督时,发现鹿窝镇某村集体公司存在会计凭证就餐明细与实际就餐人员名单不符问题线索。经查,该村原村委会主任郭某某在报销经果林种植技术培训就餐费用时,审核把关不严,将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就餐费用进行财政报销,还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郭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息烽县纪委监委选取村集体“三资”规模较大、涉及重点产业项目的17个村(社区)作为提级监督对象,明确16项监督任务,重点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监守自盗、贪占挪用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截至今年10月底,共发现问题27个,转问题线索13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逐一形成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县直有关部门主动认领抓整改。截至10月,已督促整改问题19个。

  针对普遍性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加强指导培训,健全完善《息烽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息烽县村务公开目录》《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及“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机制,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

  (贵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11/t20231130_83160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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