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听说拿我们养老保险金的工作人员已经调走了,还以为找不回来了,太感谢了……”日前,凉山州冕宁县石龙镇一村民拿到退回的养老保险金后激动地说道。
村民口中的“工作人员”是冕宁县棉沙镇原工作人员杨智。冕宁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杨智在石龙镇工作期间截留村民养老保险金的问题,随即进行综合研判,成立由第一纪检监察室、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石龙镇纪委组成的“室组地”联动核查组开展核查工作。
“联动核查中,‘室’主要发挥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优势,对核查工作进行统领,‘组’和‘地’则发挥人员力量、政策了解和地区优势等,‘攥指成拳’形成合力。”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赵博川介绍。
凉山州冕宁县纪委监委“室组地”相关负责人研判案情。(巫登凤 摄)
于是,镇纪委利用属地监督熟悉情况的优势,明察暗访群众100余户,收集2014年至2017年杨智负责石龙镇村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期间村民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情况。室和组人员则到县级业务部门调取该镇相关年份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数据,制作笔录280余份。经比对分析研判,杨智长期、多次截留群众养老保险金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我收到村民所交的养老保险资金后,一部分村民信息没有录入缴款系统,一部分在录入系统的时候将金额减少降低购买档次,通过这些方式截留资金占为己有……”面对调查组出示的厚厚证据材料,杨智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杨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回的养老保险金陆续退还给群众。
“以前镇纪委遇到案情复杂的问题线索,存在拿不准、不敢办等情况,在‘室组地’联合办案的过程中,我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既提高办案质效,也让我们在‘实战’中提升业务能力。”石龙镇纪委工作人员如是说。
近年来,冕宁县纪委监委通过充分整合4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9个乡镇纪委办案力量,构建1个“室”牵头指导所联系的“组”和片区乡镇纪委的“1+N”办案模式,灵活运用“室地”“室组”协作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将纪检监察监督力量统一调配,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和干部业务水平,达到“1+1+1>3”的效果。截至目前,冕宁县通过“室组地”联动查办案件22件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作者:米明孚 吴艳 巫登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