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队伍

时间:2023-12-02 18:30:5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之前我自认为是‘编外’,和老板一起吃点喝点没啥关系,到现在才知道纪法面前没有‘编外’。”日前,当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分中心编外干部程某收到自己的处分决定书时,他后悔地说道。

  今年2月,常山县纪委监委收到一条关于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分中心干部程某涉嫌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常山某建筑公司的红色预警,并按处置流程将该预警信息分办至县纪委监委驻县府办纪检监察组。

  驻县府办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并通过核实比对人员身份、查阅相关财务凭证等方式开展核查,发现红色预警信息中所指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分中心干部程某实际为该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程某将自己的市政公用工程师资质证书挂靠在常山某建筑公司,但未从该建筑公司领取相关报酬。

  “难道程某只是单纯地帮忙挂靠,没有与建筑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有实质上的经济往来?”为证实心中的疑虑,核查组人员找程某进行谈话。

  “你把资质证书挂靠在这个公司不取报酬,难道你跟方某是亲戚或者朋友关系吗?”核查组人员直接向程某抛出了疑问。

  “可以算朋友,我们因工作认识,平时走动比较多,他说需要我这个资质证书挂靠一下我就同意了。”没想到程某坦然承认了与老板间的关系。

  “‘走动’是指你们平时经常一起吃饭吗?他是你的管理服务对象你知道吗?”核查组人员继续追问。

  “我只是一个‘编外’员工,和他们一起吃吃饭交交朋友没什么关系吧。”程某认为自己不在体制内,单位的条条框框管不到他。

  “‘编外’并非‘法外’,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接受监督……”最终,在核查组人员耐心的政策解释下,程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还向核查组坦白了其违规接受该建筑公司负责人方某宴请,并收受礼品的违纪事实。

  原来,该建筑公司负责人方某为了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的程某搞好关系,经常宴请程某,逢年过节还向程某送些礼品,希望程某能第一时间通知其最新的工程中标情况,便于其联系中标公司获得相关业务。多年接触中,程某认为方某和自己关系好,就免费将自己的资质证书挂靠在方某公司。最终,程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被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置。

  “该案例警醒我们,编外人员也有‘腐化变质’风险,要进一步强化编外人员行为规范,不让他们游离于监管之外。”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编外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也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因监管不力,导致编外人员违纪违法并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问责。

  (常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9/t20230918_2069667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