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任职20多年来,我没有拿群众一分一厘,感谢组织还了我清白,以后我会一如既往带领村民们一起干事创业。”前段时间,灌阳县新街镇老支书王某某在得到纪委的澄清正名后,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脸上也重现了笑容。
此前,灌阳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某某在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存在扣留沼气池修建补助及村民工时费等问题。为尽快查清事实真相,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调查,通过到相关单位查阅资料、询问谈话、走访当地村民群众等方式掌握了基本情况。经核查,群众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王某某不存在故意扣留工时费和沼气池补助资金不发的问题。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今年7月,该县新街镇纪委工作人员在村委会通报了调查结果,当场为王某某澄清正名。
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做细做实澄清证明工作,按照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对于适宜澄清的,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让他们“挺直腰杆”,重拾干事信心。
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对象身份、核查结果、工作实际需要等具体情形进行综合研判,对涉及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根据被举报对象思想、工作情况及不实信访举报不良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确定澄清正名对象,由承办部门按照“一澄清一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严格依规办理。2022年以来,已为1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进行思想疏导,传递组织关怀,该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其所在单位加强鼓励引导,在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过程中适时对澄清对象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建议。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以日常接访、公开接访等活动为依托,利用宣传手册、海报、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线下和线上平台,积极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严肃监督执纪,又要依规依纪做好澄清,激励他们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灌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