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3-11-26 12:53:5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据玉溪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纪委监委对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陆绍明(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绍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宴请;退休后仍违规接受原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向他人索取财物。

  陆绍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陆绍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dangjizhengwuchufen_1116/1246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