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队伍

时间:2023-11-26 10:55:5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对于我们村的工程,我错误地认为自己是党总支书记,可以个人决定工程发包,实在是不应该。”近日,面对处分决定书,毕节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长春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某某悔不当初。

  此前,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村干部违规插手村级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张某某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私自将社区停车场硬化项目违规发包给翟某举实施,并在工程报账时弄虚作假伪造施工合同等问题。最终,张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聚焦村级小微工程领域,紧盯村干部直接承揽、变相承包、规避招标、优亲厚友、干扰工程等10类违规违纪行为,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制发工作方案,推进村干部违规插手村级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首先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对照方案,全面自查2021年以来村级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在自查基础上,区纪委监委联合审计、财政、发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全面梳理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审计监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项督查问题清单,采取“实地抽查+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区村级小微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大体检”,并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研判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专项整治以来,区纪委监委联合职能部门共开展监督检查13次,发现问题24个,交办问题线索11条,已查处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工程有关问题9起,处理村干部12人。结合查处的案件,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禁止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规定等相关制度5项。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11/t20231117_8309038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