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6人党内警告处分,6人批评教育。”近日,镜湖区方村街道部分村干部培训期间超标准公款吃喝问题的处理结果水落石出。
在办理该案件时,为避免乡镇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干扰大、监督难、案件查办推进缓慢等问题,镜湖区纪委监委及时召开案件会商会决定提级交叉由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办理,很快,案件得以顺利查办。
今年以来,镜湖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合联动机制,问题线索严格执行“一事一授权”制度,定期进行案件会商,实行提级办理和交叉、联合办案机制……协作区规范化建设切实推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让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三大纪检监察协作区由区纪委副书记分管、委机关组织部统筹抓总,从各纪检监察室和街道纪工委挑选18名骨干组成协作区干部队伍,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协作区人员架构、主要职责。”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目前已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等6项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协作区工作质效,区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协作区+派驻”“协作区+巡察”协同工作模式,将协作区联合优势融入各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做实日常监督。坚持“清单化+个性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围绕乡村振兴、耕地保护、小微权力等开展监督检查82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65个。
“协作区定期开展案件会商会,集中优势兵力攻坚复杂案件,有效破解了基层‘办案难’瓶颈,也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交流学习、提升能力的实战平台。”今年以来,协作区采取“以干代训”“以案代训”方式开展实战练兵,先后抽调5人跟班学习、9人参与案件办理,共处置问题线索13件,立案12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我们将以协作区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导向,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汇聚合力推动解决‘疑难杂症’,织密织牢基层监督网。”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