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上级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的建议,在调取证人身份材料时,对于涉案事实与证人职务行为有关的,建议统一调取证人的任免职文件、职责分工证明文件、身份信息材料等证据......”近日,岑溪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该市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化程度不高、取证不精准、文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以“清廉学堂”为学习平台,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人员开展了一次系统性的审查调查业务培训。
为建设本领高强的办案队伍,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岑溪市纪委监委以强化业务培训为抓手,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聚焦该市办案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补足办案人员的能力短板,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夯实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的人才基础。
在单向授课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带案跟学、日常案例研讨、制作要点提示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程序、笔录制作、卷宗归档等业务能力进行培训指导。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探索了寓训于评的指导模式,在组织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后,增加现场教学环节,案件承办人员逐页翻阅自办案件,由案件审理室主任“一对一”评析案件存在的问题,手把手指导案件整改方向。
针对乡镇纪委(监察办)普遍存在的文书撰写、程序运用不规范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根据梧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审理最新文书模板,结合乡镇办案实际,围绕证据精准化调取、定性处理准确恰当、程序手续规范化使用、文书标准化撰写、处分执行落实指导等五方面制定乡镇纪委(监察办)审查调查审理流程指南,印发至各镇纪委(监察办)用于日常翻阅学习,不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审查调查审理业务培训7期,寓训于评的现场教学23次,带案跟学14人次,制作工作要点提示8期。(岑溪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