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当镇保湾村党员卢某借职务之便,从村民小组集体资金存折中私自挪用1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3年5月,卢某被开除党籍……”前不久,隆安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常抓常管、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隆安县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权、钱等作风和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环节,坚持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推动整治工作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管好“人”。隆安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行使人事的审查权,要求乡镇纪委严把村(社区)干部的“用人关”,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今年恰逢基层乡村班子届中分析工作开展,县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村(社区)一线,聚焦组织建设、政治担当、履职尽责、工作业绩、品行作风、为民服务等6个方面落实落细班子届中分析工作,全面掌握换届以来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和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乡村班子健康运行,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以强化权力使用制约管住“权”。隆安县纪委监委抓牢村级“一把手”这个“牛鼻子”,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形成10方面40项具体监督内容,督导县级职能部门指导各村(社区)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逐一界定村干廉洁履职、“三务”公开、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事项,明确各项权力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办理时限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管牢“钱”。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村级“三资”运营、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通过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为破解“熟人社会”壁垒、村(居)务监督力量薄弱等难题,该县纪委监委由党风室统筹,整合监督力量,联合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督查考评办等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从资产管理排查、管理平台应用、台账整理等具体事项入手,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据悉,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督查38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2个。
“乡村振兴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一直都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滋生‘微腐败’的重要领域。”隆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开展专项整治,深挖彻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以强有力的监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隆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