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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6 06:39:1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眉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阳运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阳运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边掩边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持身不正、带坏家风,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接受他人提供的房屋装修服务;知法违法,违规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道德败坏;私欲膨胀,与商人勾肩搭背、“亲”“清”不分,将公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征地拆迁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阳运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阳运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3/11/14/33309c202012420ba4ee5d377c0e5e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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