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市华龙区委深入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持续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构建三项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改监督,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建立“三向”反馈机制。采取“送阅+专报”的形式,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区领导送阅问题、责任、整改清单,及相关领域突出问题的巡察专报,督促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采取“会议+抄送”的形式,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整改目标等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针对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5次,解决突出问题56个,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采取“交办+督办”的形式,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职能部门下发《一体整改交办函》,提出整改对策建议并开展集中整治。
建立成效联审机制。出台《华龙区巡察整改联合会审与成效评估办法》,探索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联合会审”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组成联合会审组,采取“背对背”书面审核,“面对面”讨论研究,“点对点”书面反馈的方式,共同审议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抓好“闭环式”监督。目前,召开联合会审会5次,提出4类38条修改建议。
建立“全过程”提醒机制。推行整改“一单两函”工作模式,着力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一单”即整改督办单,“两函”即整改工作提醒函、重点事项交办函,目前,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整改督办单、重点事项交办函46份,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发送整改工作提醒函18份,有效推动共性问题纠治5类、个性问题解决68个,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孙忠玉 岳元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