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关于反映该局干部曾某等人虚报杉木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反映2004年县林业局干部曾某等5人虚报杉木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资金的信访举报。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经多方取证、会商研判后认定检举控告失实。为保障受到不实检举控告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到县林业局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为5名干部澄清正名。
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做实做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对涉及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根据被举报对象职级及不实信访举报不良影响程度、范围、大小等因素,分类采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干事者撑腰,激励更多的党员干部立足本职、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同时,将澄清工作相关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备查,避免干部因受诬告、错告影响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事宜,形成管理闭环。
“失实举报让我感到很憋屈。感谢纪委同志细致认真地调查走访,为我澄清正名,还关心开导我,有组织给我们基层干部撑腰,以后干工作就更有底气了。”近日,崔家乡纪委开展关爱回访时,该乡综治办干部秦某感激地说道。
今年8月,崔家乡纪委收到反映秦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他人山场补偿款的举报信,经调查核实为失实举报,遂在崔家乡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为秦某澄清正名。澄清会后,该乡纪委干部了解到秦某认为自己勤勤恳恳工作,却遭到无端举报,对自己的声誉造成影响,情绪比较低落,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乡纪委及时对秦某开展暖心回访,加强组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秦某重新提振工作信心。
为防止“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回访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对澄清正名的党员干部开展关爱回访,综合评价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向其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既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参考,又作为持续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依据。针对被澄清人提出的困惑或困难,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充分激发干部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努力营造能干事、想干事、敢干事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为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开展关爱回访5人次。
此外,兴安县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普及纪法知识,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兴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