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出来亮汪汪,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晚饭后,63岁的张大妈在广场上唱起了民歌,跳起了花灯,找回了久违的快乐。
“被骗走的养老保险费终于追回来了,我好久都没有看到姨妈像今天这么开心了。”张大妈的侄女说道。
张大妈一直以来都是独自一人生活,平时靠打零工为生,无论生活多难,她都每年坚持缴纳2000元的养老保险费,后来还把该补缴的部分都缴齐了,缴足了15年,只为年老后有个保障。由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张大妈每年都请社区的金融代办员段某某帮忙代缴养老保险费。然而,让张大妈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段某某用她甜美的笑脸和一口一个的“大妈”欺骗了自己,张大妈每年请段某某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有1000元都进到了段某某的腰包里。直到张大妈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侄女才发现张大妈所领取到的养老金与所缴的档次不符。
少缴的养老保险费到底去了哪里?张大妈在侄女的陪同下急匆匆地到县社保局查询,在发现事情真相后,数次拨打段某某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心急如焚的张大妈只好把情况反映到了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找到镇纪委反映情况。
与此同时,段某某看到多个未接来电,意识到事情可能败露,便到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交代其在代收张大妈等群众养老保险费的过程中,通过降低缴费档次截留了部分钱款去购买品牌衣服和化妆品的犯罪事实。
在之后的调查中,段某某一直遮遮掩掩、避重就轻,没有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始终谎称只是将部分养老保险费收进了自己的腰包,总的截留了2.8万元。
“真的只是这2.8万元?确定就只有这些事了吗?”
“3月18日上午,在社区楼梯口,邹某某把3000元钱拿给了你,是用红色塑料袋包裹的现金,那些钱去了哪里?”
“3月20日,在社区的办客场所里,杨某某把2000元拿给你,让你代缴养老保险,但是杨某某到了60岁却没有领取到养老金,是怎么回事?”
调查人员的一席话让段某某额头沁出了汗珠。
在办案人员的紧紧追问下,段某某终于意识到再也瞒不下去了,最终将她私自截留康某某等325人代收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共计22.8万元的事实全盘托出。
“请我代缴养老保险费的都是老人,并且大多都是生活条件不是很好,或者行动不便,没有智能手机或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他们省吃俭用攒钱就是为了老后有个保障,而我为了能让自己‘光鲜亮丽’一些,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的底线和做人的原则,真的对不起那些老人。”在留置室里,段某某掩面哭泣,或许是她真的已经良心发现而忏悔,或许她只是因为即将到来的牢狱生活而恐惧。
经查,段某某除了截留代收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外,还将黑手伸向了发放的养老金,通过拖延办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终止参保业务的方式,在收取群众的社保卡和存折后,私自支取侵吞社保卡内死亡人员的养老保险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最终,段某某被开除党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为斩断伸向养老钱的“黑手”,弥渡县纪委监委督促推动县社保部门及时优化社保资金收缴机制,减少现金收费,公示缴费信息,有效防范截留挪用社保费用的风险,切实守护好群众养老钱。(弥渡县纪委监委 许忠建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