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审查调查对象自述为镇人大代表,但是为什么没有相关佐证资料?”巴中市巴州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对某乡镇纪委承办的贾某某违纪案件开展初评时,发现该镇纪委调取的被调查对象主体身份资料不齐全。
收到问题反馈后,该镇纪委第一时间补齐相关资料。最终,因存在被调查对象主体身份资料不齐全等扣分项,该案件在初评中仅获得81分。
“通过全过程评查,可以真正让问题发现在前端、解决在前端,最大限度地避免小问题成为大硬伤。”巴州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赵永灏说道。
巴州区纪委监委召开审查调查全流程监管评估复盘会。(赖果 摄)
今年以来,巴州区纪委监委聚焦案件查办效率、程序、质量、安全四个重点,制定了《审查调查全流程评估工作方案》《审查调查全流程评估工作评分细则》,组织承办单位、联系单位和案管、审理部门,依次对审查调查各环节进行自评、初评、评查,通过三层评分监管,倒逼案件质效提升。自该评分监管机制实施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在移送审理前,主动整改证据提取不规范等问题38个。
“三级评分监管机制是对案件承办者的严格考验,同时,也是对评价单位工作水平的检验。”巴州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何金伟坦言,比如,在对A案件开展评查时,承办单位、联系单位和案管、审理部门的评分分别是100分、98分、87分,三方评分单位之间的结果差异,间接暴露出一些单位在案件质效监管方面的能力不足,以及评分细则还存在优化的地方。
“案管审理部门在评查中指出,A案存在将燕尾夹带入谈话室、纪法条款引用不规范等问题。自评、初评环节为何没发现以上问题?”近日,在巴州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审查调查全流程监管评估复盘会上,何金伟的发问直击要害。
“由于对办案规范和评分细则学习不够深入细致,我们在执行自查任务时确实不够全面彻底。”“我们一开始对评分内容的把握也存在误区,比如对‘谈话函询是否精准’这一项,评分细则表述得过于笼统,没有细分哪些情形下应采取谈话方式,哪些采取函询方式,我们就简单地认为只要程序合规即可。”承办单位的发言不遮掩、不回避问题。
随着复盘的不断深入,自评初评宽松软、评分细则不具体、评分标准不统一等深层次的问题,被一一摆上桌面。
“复盘的目的就是查摆问题、优化打法。”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复盘会上发现的评估机制运行中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加强了对自评、初评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另一方面我们结合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三个类别细化完善了动态评查评分细则64项。
“三个层级的评分监管,既实现了对查办案件的全流程监管,也实现了从乡镇纪委到片区纪工委再到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锻造,通过提升能力本领,最终也达到提升案件质效的目的。”巴州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梳理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和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易错易犯问题,围绕审查调查程序、质量、效率、安全四个维度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全流程监管评估工作机制,以达到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的“全周期管理”。(作者:米明孚 吴艳 赖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