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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 19:24:1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王仲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仲明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成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合作办学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仲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仲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3/11/7/24caf7f78d8446bcabd9085a6b1163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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