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同志,根据《关于开展廉情抄告回告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某某问题抄告于您。请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四责协同’机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指导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落实整改。”谢通门县纪委监委向县级领导如是抄告。
今年以来,谢通门县纪委监委着力破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中的困点难点,制定《谢通门县纪委监委开展廉情抄告回告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之间的相互协同、有效衔接、联合联动,扎实构建知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责任闭环”体系。
为使廉情抄告取得实效,谢通门县纪委监委要求抄告领导对抄告内容作出批示,督促问题单位、部门落实整改、完善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告县纪委监委。自廉情抄告实施以来,谢通门县纪委监委认真分析研判,对阻碍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发出《廉情抄告单》40余份,收到回告21份,其余抄告情况相关县级领导正在督促落实中。
下一步,谢通门县纪委监委将以建立健全向纵深发展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目标,针对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六种情形”认真做好廉情抄告,督促“四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日喀则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