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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5 16:56: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被举报后我压力很大,也感到很委屈。感谢组织今天为我澄清正名,还我清白。今后我将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履职尽责。”近日,毕节市织金县阿弓镇纪委组织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会,为一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澄清相关不实举报。会后,这位村干部表示如释重负,倍感温暖。

  此前,织金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陈某某违纪问题的举报。随后,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开展核实,认定为举报失实。今年9月,县纪委监委对信访件予以了结,按程序组织干部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在大桥村召开党员大会对陈某某开展澄清正名。

  今年以来,织金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依规依纪依法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实干者解除心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截至9月底,共对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县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对澄清正名操作流程、适用情形、澄清方式、文书模板等进行细化,整合案件监督管理、信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力量,对拟开展澄清正名的信访件进行再梳理再研判,综合考虑社会影响面、社会关注度、舆情风险等因素,确保澄清信访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质量过硬、条件精准。

  澄清正名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研判澄清对象的日常工作表现和所在单位部门的政治生态,举报问题的敏感程度、举报方式、影响范围,被检举控告人有关问题线索情况和处置结果、一贯表现、群众口碑等,分析检举控告背后的原因,对确有必要澄清的,综合考虑影响范围和本人意愿等因素,以当面、书面、会议等形式澄清正名。

  探索建立回访机制,定期对澄清正名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综合评价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书面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既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参考,又作为持续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依据。针对被澄清人提出的困惑或困难,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澄清正名和惩治诬告陷害并举,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配合,突出惩治重点,实行纪法双施、分类处置、归口管理,深挖严查可能存在恶意举报,对恶意诬告、人身攻击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并通报曝光。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310/t20231031_82895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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