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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5 12:58: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2023年10月25日上午,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二级调研员郝祥胜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21年,被告人郝祥胜利用其担任怀宁县人事局局长、怀宁县副县长、怀宁县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合计人民币189.4万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郝祥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郝祥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安庆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14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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