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党校在主体培训班中设置警示教育单元课程,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湖北省武汉市围绕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北京市平谷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初心不改 勤廉中坚”年轻干部纪法宣传教育活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往往始于“破纪”。有的疏于纪法知识学习,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有的心中缺乏对纪律的敬畏,心存侥幸,想方设法“钻空子”,认为只要手段高明便不会被纪律规矩约束。纪律意识不强、思想防线不牢,就容易在诱惑面前失守,无法抵御歪风邪气的腐蚀侵袭,最终触碰纪律红线,滑入犯罪深渊。党员、干部必须树牢纪律意识,时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反躬自省,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并转化为日常遵循。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应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各级党委要履行好纪律教育主体责任,把纪律教育与集体学习、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与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让党员、干部在润物细无声式的常态化教育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同时,要用好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有力手段,及时发现和指出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纪律教育要取得实效,必须增强针对性。要根据受教育党员、干部的特点定制教育内容,分层分类开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一锅煮”。譬如,针对年轻干部历练少、经验少,容易受不良诱惑侵扰的特点,定期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廉政知识测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等,引导年轻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践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丰富教育形式,提升教育精准性,增强教育实效性和感染力。
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对纪律保持敬畏之心,主动加强学习,将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行为准则,从小事小节守起严起,筑牢纪律底线,永葆清廉本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