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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3:45:4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在对具体线索核查的过程中,应首先核实相关人员身份详细信息,然后再到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旦身份信息核查不到位,先备案后核查,就有可能在同一个案件中出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办案业务专题辅导班”正式开课,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针对案件查办部门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易犯的错误进行总结归纳,并进行公布、示范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教育提醒各办案人员认真汲取办案工作中的错误教训,扎实学习办案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聚焦“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队伍建设,根据具体实践工作中查摆出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等问题,坚持“按需补课”,定期开设纪检监察各类业务专题辅导班,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专题辅导班采取“小班制”,在开班前,由委机关办公室面向各乡镇纪委、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收集培训信息需求,根据共性需求、短板问题以及协作片区、人员构成等因素合理确定辅导班培训主题与人员范围,并按照所需类别分流至相关室提前备课,做到缺什么讲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通过“点题式”“开小灶式”的培训,有效解决以往培训吃“大锅饭”,培训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同时,为提升辅导班学习效果,各备课老师会根据主题制作生动简洁的课件,并在课中设置互动环节,现场解答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在课后则以知识测试、一线“实战”的形式检验学习成效。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审查调查安全、公文写作、线索处置、笔录制作等内容举办专题辅导班5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60余人次,组织知识测试1次、现场实战演练2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针对年轻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不足、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较少等情况,制定出台专题辅导方案,结合专业特长、岗位需求,将20余名年轻干部编入文字综合、纪法实务、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4个专项提升小组,并配备一对一“导师”在实践锻炼中全程指导答疑,有力打通年轻干部成长“快车道”。(兴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016/gxjjw652ce939-1854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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