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拳出击、持续用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以惩贪治腐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支持和信赖。
用好监督“放大镜” ,“蝇贪蚁腐”无处遁寻。紧扣群众需求、突出民生导向,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民生福祉。做实政治监督,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富民安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的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正确价值观、政绩观。做好专项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加强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土地征收流转、村级财务收支、“三资”管理使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专项监督,让人民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做细基层监督,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片区协作监督、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等机制,用好大数据、信息化监督平台,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激活“末梢神经”。
用好惩治“手术刀”,“腐败毒瘤”坚决剔除。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畅通信访反映“连心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心声、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做到群众有问题反映,纪检监察机关能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紧盯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集体经济的“家底子”、农业生产的“命根子”、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的“印把子”,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切实纾民困、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清除政策落实“绊脚石”,党中央推行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但这些好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的时候却变了味,可结合实际开展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集中用力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贪污腐败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形式主义、官僚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党中央好政策落实到位。
用好案例“活教材”,“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持把不敢腐的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全周期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新格局。常敲“警示钟”,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对查处的每一起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综合运用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课堂放在庭审现场、看守所、监狱等场所,让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增强警示教育影响力、渗透力和吸引力。筑牢“防火墙”,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既要坚持露头就打、严打严惩,又要惩防并举、祛病除根,在查处具体案件、整治具体问题时,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把问题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提升“廉动力”,加强村(社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政治责任;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意识。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驰而不息,风气可变。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剑指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作者:李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