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将护航乡村振兴作为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怒江实践的重点,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效保障全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紧盯政策落实,以有力有效监督确保“守底线”。深入推进“一卡通”专项治理,综合运用驻点监督、“推磨式”监督、专项监督、调度监督等方式,对反馈问题整改、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社保卡激活等全程跟进督促,以严肃的追责问责打破行业壁垒,省级反馈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上线运行发放补贴项目32个,总体上线率100%,有效推动各类补贴资金规范有序发放。把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推广应用作为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维护自身权益的重点工作来抓。上线以来,全州平台总访问量达75.8万人次,受理投诉量196件,满意度为92.32%,及时推动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生活用水保障不力、村级集体资金使用公示公开不到位、申请低保办理进度缓慢等问题。持续坚持由班子成员带队,定期以“室组地”联动的形式,聚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审计等监督资源,对照清单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共发现问题29个,移送问题线索14件。
聚焦突出问题,以务实管用举措助力“抓发展”。组建工作组深入全州111个扶贫车间,对全州扶贫车间运营和企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情况等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对“僵尸”车间产生原因进行精准分析研判,针对因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不顾实际搞“一刀切”导致扶贫车间长期闲置、停摆等作风不严不实和失职失责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推动解决问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启动开展“监督为民”专项行动,明确16件实事由州、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牵头推动解决。在每个县(市)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提级巡察,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点,全面找准查实基层一线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存在的各类问题。结合提级巡察发现问题,重点聚焦项目统筹、决策、实施、管理、验收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风险隐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工作组进驻乡(镇)对相关问题深入核实分析。
强化正风肃纪,以行业治理成效推动“促振兴”。坚持点面兼顾风腐同查,既对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啃食群众利益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高压惩治,也坚决纠治各级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思想懈怠,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系统整治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案件查办作为深化治理的重要起点,推动从查办案件向日常监督、教育提醒、执纪问责、问题整改一体化推进转变,通报曝光18批66人,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针对行业部门存在的内控制度不健全、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竣工验收走过场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将防范廉政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作为制定产业规划、行动方案等必要内容,推动出台《怒江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怒江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管理措施(试行)》等制度,督促行业部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履行好监管责任,一体推进专责监督和行业监管。(高雪松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