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民互动

时间:2023-10-15 02:20:0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该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未列明受处分人员工作报酬扣减情况,也没有按照村组干部受处理处分后工作报酬相关规定进行扣减……”近日,在台前县纪委监委案件交叉审理工作“挑刺找茬”环节,吴坝镇纪委工作人员杜德胜一针见血地说。

  为解决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审查不细、审核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台前县纪委监委将全县9个乡镇和2个街道划分为3个审理片区,开展乡镇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中,审理人员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现场开列问题清单,并召开座谈会进行总结提升,确保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以往审理本乡镇卷宗,总存在‘过关’思想,忽视了细节,正是这些小问题,让我们在交叉审理中丢了分,错失了优秀奖。”夹河乡纪委工作人员接到问题反馈清单后,心有遗憾地表示。

  据了解,交叉审理工作解决了乡镇纪委力量薄弱、查审难分、办案流程不规范以及卷宗整理标准不一等问题,有效排除了干扰因素,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乡镇纪委审理水平。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组织开展交叉审理工作3次,审理案件34件,发现问题132个,反馈问题清单27份。

  “下一步,我们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生命线,拟出台《关于乡镇案件交叉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就交叉审理工作范围、程序、时限等进一步细化规范,持续推动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张乐斌 王守志)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b873aee169f843a5a3dc645699683b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