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个案件应定性为受贿犯罪,主要从主体身份、受贿金额、法律依据等方面来分析。”“我认为其行为与职权的关联性较弱,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应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10月12日,在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委举办的纪法学习小组讨论活动上,青年纪检监察干部以“违纪违法定性”为主题,你一言、我一语地激烈讨论着。
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开设学习小组,转变“你讲我听”传统授课模式,以线索处置、笔录制作、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解读和报告撰写等互动式学习为主,深入探讨和辨析纪检监察工作中常见问题和认知误区,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难题,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纪法意识和专业本领。
为推动青年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该区纪委监委建立“每天一学、每周一测、每月一评、年度总述”学习机制,定期举办“优才讲堂”、纪法小课堂、业务大比武等活动,通过领导带学、个人自学、集体研学、实践检学等方式,助力青年干部成长成才。
不久前举办的“优才讲堂”上,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孙瑞玲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业务范围内与业务范围外举报知识,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王艳介绍,“我们通过举办‘优才讲堂’、开展纪法学习讨论等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着力帮助青年干部补齐‘能力短板’、破解‘本领恐慌’。”
在持续加强学习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结合审查调查工作任务重、工作地点分散、人员流动大等实际情况,在审查调查一线设立临时党支部,定期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认真复盘案件查办过程,研讨审查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找准提升案件质量的“靶心”。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一线岗位作为干部“练兵场”,积极选派青年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专案、参与本级专案、区委巡察等有关重点工作,以干代训、实战练兵,激励干部在监督中学会监督、在办案中学会办案、在斗争中学会斗争。(赵丽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