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该县西岭镇下宋村村干部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放进自己口袋等问题的信访举报,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唐某存在信访反映的违纪问题。期间,“唐某有问题”的传言在该村一定范围传开,对唐某工作、生活造成影响。7月26日,一场针对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会召开后,唐某说:“感谢组织的关心,让我无后顾之忧,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职尽责。”
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将失实检举控告正名工作,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的重要抓手,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为规范有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出台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制度等文件,按照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对象、条件、程序、方式等,强化制度保障,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消除负面影响,释放提倡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民警澄清正名,帮助他们卸下包袱,保护人民的警察也需要‘保护’!”不久前,该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吴某等三人被检举控告收受赌场贿赂、关照赌场的问题。此时正值县公安局准备内部人员岗位调整期间,其中两名被反映人为拟调整对象。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提级办理,组成核查组开展核查,经查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为消除不良影响,该县纪委监委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三名民警进行澄清正名,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县公安局和县委组织部,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同时,为帮助干部解开心结,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被澄清干部的思想疏导工作,把回访与日常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有机结合,全方位了解其思想动态、心理状态、工作表现等,引导党员干部理性对待群众监督,放开手脚干事创业。目前,已开展澄清正名回访8人次。
坚持积极稳妥,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精准性。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前,综合研判澄清对象身份,日常工作表现及所在单位和部门的政治生态,被检举控告人有关问题线索情况和处置结果、廉政档案情况、一贯表现、群众口碑等,准确把握4类应当予以澄清的情形和3类可以不予澄清的情形,将“检举控告失实”和“受到或可能受到不良影响”作为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前提条件。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与驻在单位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件进行集中研判甄别。对确有必要澄清的,采取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恭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