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在庄严肃穆的法槌敲击声中,由新乡县监委办理的一起案件在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现场,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仔细观看聆听控辩双方关于犯罪事实、证据出示、量刑等方面的质证和辩论,时而凝神思考,时而执笔记录。
近日,新乡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纪委、各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相关党员干部到该县人民法院旁听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将业务培训搬到庭审现场。通过观看聆听控辩双方关于犯罪事实、证据出示、量刑等方面的质证和辩论,进一步强化一线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素养,反思案件查办和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把好事实关、证据观和法律适用观,特别是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旁听庭审是一次难得的业务培训,不仅能够更加直观有效学习到业务知识,而且能够换位审视案件调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查办案件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旁听结束后,青年纪检监察干部王孟苛感悟颇多。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充分发挥“庭审+”作用的同时,还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办案流程、线索处置、调查取证、证据获取、谈话突破、笔录撰写和案卷整理等业务知识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充电”,加固“底板”、补齐“短板”,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张晓飞 周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