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近日,丁青县纪委监委对内设机构进行更名挂牌。
据悉,县纪委监委按照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将原有的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调整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和第三纪检监察室,在综合室加挂案件审理室牌子,并对职责配置、人员配备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优化监督力量、健全工作机制。
下一步,丁青县纪委监委将统筹好县乡监督力量,强化“室室”联动、加强片区协作,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昌都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陈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