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巡察组,我母亲的残疾证办下来了,这个月拿到残疾人护理补贴了……”在回访电话里,镇沅县振太镇塘坊村石良组村民石某某激动地说道。
事情要回溯到今年4月。镇沅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振太镇对镇党委及所属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时,了解到石良组村民石某某母亲长期腿脚不便身患残疾却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问题。
“石大哥,你家有几口人,家庭收入主要靠哪些?”巡察组组长和石某某聊了起来。
“我家有4口人,我母亲、妻子和2岁的女儿。母亲因为腿脚不便不能走路,只能常年坐着或者躺着,妻子要照顾母亲和年幼的女儿,家里就我一个劳动力。”提到家里的情况,石某某面带苦涩。
“那就是我的母亲。”顺着石某某手指的方向,只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坐在院子角落的轮椅上。
“大妈,你的腿是什么时候受伤的?”巡察组组长走到石某某母亲身旁问道。
“2016年我摔了一跤后就只能坐在轮椅上,家里孙女还小,儿媳妇要照顾我和孙女,全家就指望儿子一个人来维持生活。”石某某母亲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大妈,你的残疾证是几级的?是否享受着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护理补贴没有听说过,办理残疾证需要本人到县医院鉴定,我妈腿脚不方便就一直没去,再说办理了残疾证有哪些补助政策我们也不清楚。”石某某无奈地说道。
“大妈,你不要难过,我们巡察组巡察就是来解决群众困难的。这个事情我们会尽快核实,然后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巡察组把未办理残疾证情况作为立行立改问题向振太镇党委反馈,督促振太镇党委立即组织工作组到石某某家中讲解补助政策,协调石某某母亲到镇沅县人民医院做残疾鉴定。同时,要求各村举一反三,认真排查辖区内符合条件但未办理残疾证的人员,并要求振太镇社会事务办加强对惠民补助政策的宣传,积极主动作为,为困难群众争取更多的惠民惠农补助政策。
今年6月,石某某母亲成功办理了残疾证。至此,迟办了7年的残疾证终于拿到手了。同年7月,石某某领到了每月90元的残疾人护理补贴。(镇沅县纪委监委 普红宁 李佳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