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保障

时间:2023-09-17 19:05:2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咦?我记得州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市内交通费,这位领导只按50元每天的标准填报,难道是在为单位节省差旅开支吗?”今年5月,马关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某单位开展常规巡察,一张差旅报销单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原来,这是被巡察单位某位领导前往昆明参加培训的差旅报销单,行程5天,共计报销市内交通费250元。工作人员立即核查了当时出差的相关文件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查,培训期间食宿全包,按照规定,出差人员只能按80元每天的标准报销往返当日的市内交通费共计160元。这样算下来,这位领导还多报销了90元。

  “一张填报错误的差旅单,从经办人员到财务人员再到分管领导竟无一人发现,究竟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还是单位财务混乱?”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在知晓问题后,立马安排组内人员,兵分两路核实问题。一组继续查阅差旅费报销凭证,留存相关印证材料支撑问题底稿 ,一组向当事人和财务人员了解情况。

  “组长,只是几十块钱,应该不是故意而为之,又是单位领导,就不要列入问题清单了吧。”组务会上,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时,一位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遵守规章制度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发现了问题就要早提醒早纠正,这才是对我们党员干部严管与厚爱的有力体现。”巡察组组长道出了“小问题”背后的“四风”问题。

  在之后的财务台账检查中,大家又陆续发现了该单位存在未经领导审签列支费用、违规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报销单填写不规范、报销附件不齐全等诸多问题。

  针对被巡察单位财务方面出现的系列问题,巡察组在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将问题反馈至被巡察单位,要求该单位督促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同时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严禁违规报销问题再次发生。

  此外,县纪委监委向县财政局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完善差旅报销相关制度,规范全县差旅管理和差旅报销等审批流程,堵塞漏洞,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同时,督促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全县财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马关县委巡察组 骆晗 李一卓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unshixuncha_0905/1230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