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九届州委4轮巡察以来反馈问题1348个,其中全面整改完成1201个,基本完成整改128个,整改完成率98.59%。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新建、完善制度733项,挽回经济损失118.37万元……”这是大理州探索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工作后交出的一份答卷。
“评估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单位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性的整改意见,这为我们开展下步工作明确了方向,有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某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表示。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为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大理州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被巡察党组织“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从制度、操作层面进行系统设计、统一标准,明确“谁来评”、突出“评什么”、落实“怎么评”,探索建立了《大理州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组织部门和州委巡察机构全面参与,被评估党组织主动融入,围绕整改研究部署、整改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满意度测评、综合测评5个方面,设置15项具体指标,以量化打分考核机制“跟踪复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开“良方”、保“疗效”。
“我们精心挑选具有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组织党建、财会审计等工作经历的业务骨干开展评估,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具体问题按照整改程度逐项量化评分,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评估组组长介绍道,在评估过程中还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深入听取被评估党组织领导干部对整改情况的满意情况,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整改渠道。
为全方位运用评估结果,该州纪委监委建立组内集中会诊、分管领衔常委(委员)集体研究会商、州纪委常委会审定后报州委巡察机构工作机制,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精准校核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评估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针对评估发现的重点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被评估党组织,督促限期“回炉”再整改。评估以来,共梳理形成评估发现重点问题114个,原汁原味向被评估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切实增强被评估党组织持续抓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闭环管理,确保不到位的问题再整改、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反弹。”州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抓住关键、优化机制、凝聚合力、提升质效,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持续发挥整改成果长效作用。(杨源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