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整改未完成事项,你们要拿出明确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日前,永丰县巡察整改质效第三评估组向该县藤田镇党委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开出评估意见,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及时完成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销号。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取得实效,该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定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对整改质效进行量化评估,有效解决整改责任划分、整改结果认定、整改责任落实等难题,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该县在集中整改期满后,挑选具有丰富巡察、监督检查、组织党建等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评估组,聚焦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成效3个方面,设置15个评估要点、24项具体评分指标,采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评、党员干部测评、巡察整改督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核审等方式,逐项打分,最终依据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定为“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评定为“差”的单位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视情进行约谈。截至8月,已开展巡察整改质效量化评估4次,4个整改不力的被巡察党组织被通报,督促完成105个问题整改。
“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公开测评等方式,深入检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多向评估、多方评议才能评得心服口服、评出公平公正。”该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完善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制度,把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永丰县委巡察办 吴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