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为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的日常监管,构建源头防治、跟踪监控、监督有力的全过程监督链条,隆安县纪委监委聚焦各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干部,紧盯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工程招投标是工程建设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灾区”,县纪委监委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违法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采取“室组地”协作联动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验、明察暗访等措施,深入职能部门履职现场、项目建设一线、生产经营前端,紧盯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和项目推进等情况,严查工程项目中“慵懒散”“推脱绕”等作风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护航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重大项目往往涉及部门多、资金量大、廉政风险隐患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是我们开展专项整治的一个重要环节。”隆安县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开展专项行动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各单位对照“定调子”“撑场子”“搭梯子”等“八种情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审视自身存在问题,深入查找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风险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截至目前,全县共60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重点人员廉洁风险点147人,重点岗位项目风险点279个。
权力运行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点。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隆安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发挥派驻探头作用,通过列席会议、定期巡查、谈话提醒等方式,对各单位“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遵规守纪、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方面加强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提出建议意见,着力夯实“重实效、强实干、抓强实”的浓厚氛围,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截至目前,共开展警示教育90次,开展廉政谈话191人次。
要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整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要透过个案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帮助相关单位、行业补齐制度短板,从根源上规范工程资金项目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