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凌晨,受高空槽和低涡切变线影响,凌云县大部出现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到大暴雨,最大降雨量站点达到227.5毫米,造成下甲镇、朝里瑶族乡、玉洪瑶族乡等地出现洪水灾害,造成群众大量财产损失。
该县纪委监委以“迅”应“汛”,既立足职责定位当好抗洪抢险“监督员”,又敢于作为当好抗洪抢险的“战斗员”,整合县乡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找准监督和参与的结合点,实现两者相统一相促进,分赴各灾害应急点,全力投入风险隐患摸排、人员疏导转移、应急值班值守、防汛物资储备转运、街道淤泥清扫等应急抢险各项工作。
为确保抗洪抢险行动有序推进,该县纪委监委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应急队、村级监督网格队等人员队伍,奔赴最前线,发挥村级监督网格员熟悉各村村情、人员分布、地势特点等优势,分组协助开展转移群众、地质灾害监测、淤泥清理、风险排查等工作,全力以赴确保群众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
下甲镇河州村是此次灾情最严重的行政村之一,淤泥和杂草覆盖道路,纪检监察干部来到那瓦、九洞等片区,帮助群众清理淤泥和杂草,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消杀工作,与群众一起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为抗洪抢险提供纪检监察力量。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大监督力度,主动服务大局,聚焦建筑工地、水利工程、高空作业、地质灾害隐患等方面,督促各职能部门在体制机制、指挥调度、应急值守、会商研判、抢险救援等方面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落实各项措施,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纪律保障。(凌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