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县78个预算单位已完成自查,各级各部门要把握时间节点,坚持再查再改、边查边改,厘清完善制度机制。”近日,贡山县召开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调度会,通报全县工作推进情况,谋划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坚持以整改促治理,扎紧扎牢“笼子”,从源头上清除“淤泥”。
今年以来,贡山县坚持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作为“清廉贡山”建设十项行动之一,从编制预算到资金拨付使用、从申报审批到财经纪律执行、从项目立项到资金问效等各方面,全链条对全县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全面自查,重塑监管。
“‘清源行动’首先要找准问题,厘清责任,才能真正找到着力点。”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问题查找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在全县各预算单位自查发现135个问题的基础上,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覆盖式“登门”复核检查,进一步厘清各方责任链条,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深入推进整改,不断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堤坝”,切实将监管链条延伸至“最后一米”。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职能,县纪委监委从报点“小发票”、上点“小烟酒”等“小切口”入手,按季度、分专题深入查找“一函多餐”“以租代购”“公车套经费”“乱吃乱喝”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纠风肃纪推动财政治理,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县纪委监委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重点监督任务清单,以“派单式”任务交办,压紧压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建立“县乡”联合监督机制,与乡镇纪委形成上下联动、监督同频的监督效应,常态化跟进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监督共发现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牵头事项“心中无数”“一把手”以“配角”自居等9个方面的问题,以监督推动“真行动”。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侵占挪用财政资金、违规接待、多报重报差旅补助、违规报销“工作餐”费用等问题线索36件,立案38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职能部门下发督办函1份、监察建议书3份,切实做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有效推动全县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孟继欧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