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水青山带给人民越来越多的幸福感。图为7月11日,江苏宿迁,泗洪县大楼街道城北尾水湿地公园荷香四溢,家长带着孩子们在荷塘叠石上捉小鱼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列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诸多重要元素,其中就包括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这一重要理念是中华民族对整个宇宙以及人与宇宙万物关系的根本看法,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机整体的宇宙观、生态观,彰显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积淀。只有深刻认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内涵及生成逻辑,才可能理解五千年的中华文明,理解人类文明的新形态。
天人合一:同源同质 同德共生
“天人合一”是古圣先贤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观人世而发展出的关于天人关系的重要思想,是中华民族宇宙观、自然观、文明观的生动概括。
“天人合一”的思想理念贯穿于古代中国几乎所有的经典文献中。《庄子》说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认为,世界万物包括人的品性和感情,看起来是千差万别,归根结底却又是齐一的,这就是“齐物”。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强调人与自然之间整体有序的和谐状态。到了宋代,张载在《正蒙·乾称篇》说道:“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这句话阐明了儒家的宇宙观以及相关修身要求,即万物一体,天人合德。
古圣先哲关于天人关系的阐发和表达虽各有不同,但坚持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的统一,追求人与万物、社会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立场,是彼此相通的。《周易》将天、地、人并列为“三才”,认为最具仁德和智慧的人能够“与天地合其德”,希望人类能够“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即发现并把握天地运行的根本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造福人类。同时,《周易》也常常要求人类通过向天地学习来提升自己的德性和人格。“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说的就是人们应当学习天地健动不息、含弘光大的精神来培养自己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品格。
在天地万物之间,人之所以被尊称为万物之灵,正是因为本性中蕴藏着强大的德能,可以发挥其能动性智慧地传承天地那样自强不息宽广包容的精神。《中庸》中说道:“辟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辟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在古人看来,天地没有什么不能承载,没有什么不能覆盖。四季交错运行,日月交替光明,万物一起生长而互不妨害,遵循各自的规律而互不冲突,这正是天地的伟大之处。凡是能够始终坚持像天地那样恪尽职守地持之以恒地用仁爱之心、恭敬之心待人接物而不求回报的人,被称为“大人”。明代的王阳明提出“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即最伟大的人应当是把天地万物都当作自己的一部分,承担起“大人”应尽的责任。古代士人读书的目的在于成为“大人”、志在圣贤。可以说,“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家一以贯之的哲学主张。
万物并育:互敬互尊 互依共荣
“万物并育”出自《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句话描述了宇宙界、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事实,强调万物并育不相妨害、道路并行互不冲突,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追求宽广胸怀、深厚仁德和高明智慧的理想境界。
从生态视角来看,“万物并育”意味着自然中的每一个体、每一对象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它们可以共同存在,彼此之间并不相互排斥。人类在拓展自身生存空间、发展自身文明的时候,应当尽力避免对于其他物种生存空间的过度侵犯,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老子是世界上较早发现生态伦理大道的人,他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把“道”视作宇宙万物的本体,将天地人组合成一个整体,并深刻揭示出“人与天地”和谐共生的生成逻辑。孔子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即在捕鱼的时候提倡采取“钓”的方式,拒绝采取一网打尽的方式,在捕鸟的时候绝不射杀归巢栖息的鸟。荀子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的命题,希望万物各得其所。宋代周敦颐提出“窗前草不除”,认为草木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是贯通的。
“万物并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凝聚了中国古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智慧与思考。管子提出,天时不祥,则有水旱;地道不宜,则有饥馑;人道不顺,则有祸乱。管子认为,要尊重大自然的运行规律,要了解民情,满足百姓生活之需,并通过道德教化,使人敬畏和感念天地之德,才能够顺天时、尊地利、致人和。同时,要提高人的综合素养,发挥人的才智,纵然有天灾,也可找到避险的方法。反之,违背天道,就会危难频起。北魏贾思勰所著《齐民要术》中写道“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强调要把天地人统一起来,把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表达了我们的先人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认识。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也提出“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引用唐代名臣陆贽的故事,告诉人们资源是有限度的,对土地的索取也应该有一定的“度”,有所节制,才是国富民强的长久之计。
实现“万物并育”,必须重视对“人”的约束。古人制定详细的法令来防止人类对于自然的过度掠夺。早在西周的时候,有一个部门叫作“虞”,其官员称为“虞人”,主要的职责是掌管山泽禽兽之事。《礼记》里记载:“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就是说,季夏之月正是树木生长很茂盛的时候,政府就会派遣虞人去视察山林,严禁砍伐树木。《礼记·月令》记载了一年十二个月分别要做的政事。“月”即天文,“令”即政事。古代圣王“上察天时,下授民事,承天以治人”,制定了一套依据天文、阴阳五行来施行政事的纲领,按照天道、天时来治民。
生态建设:中华文明永续传承的根本大计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所表达的人与万物共同存在、统一于大自然的生态观念,今天更加彰显其恒久价值,为构建中国特色生态哲学提供了宝贵的文化源泉,梳理出明晰的思想脉络。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与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理高度契合,都强调自然界的运动变化有其客观规律,人类应遵循这些规律,让万物与自然界共生共荣。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些地方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地方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陶醉于人类对于大自然的胜利,每一次这样的胜利,大自然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曾与中华文明并列为古代四大文明的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其消失的一大原因就是生态环境被破坏。从这个角度来看,“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不仅深深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还在塑造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积极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生态环境与人类文明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的生态哲学思想,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思想予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古人从“天道”中获得了关于“人事”的启示,现代人也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获得关于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和睦共处的启示。世界上的文明非止一家,每一种文明存在和发展的正当性都应当得到肯定。“天人合一”使得中华文明以生生仁德为自己的根本原则,“万物并育”使得中华文明具有“协和万邦”的卓越智慧,从而真正能够促成“大同世界”的最终实现。
从“顺应自然”“不违农时”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之路一直延伸下去。“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哲学理念,赋予了中国式现代化独特的精神标识,同时也为应对全球生态危机、建设美丽地球家园、人类社会永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谭英,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底蕴及思想理念研究》阶段性成果,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