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叶某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插手路域环境整治项目,套取工程项目资金等问题,于2023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印发文件、案例剖析等方式对该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教育警醒全县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工程项目建设关乎民生福祉、经济发展,是推动县域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今年以来,柳城县纪委监委围绕“九大工程”建设目标要求,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工程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为项目顺利推进、巩固经济回稳向上营造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
工程建设审批环节多、权力集中,极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工程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预算结算、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运用“室组地”“纪巡”联动监督,深挖彻查、精准整治“定调子”“撑场子”“搭梯子”等八种行为,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有序推进、廉洁高效实施。
针对巡察移交反映该县某局实施革命烈士纪念碑维修和改造工程存在虚报工程量等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方式,迅速查实县该领导干部龙某在负责组织实施该工程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先付款后验收,验收工作流于形式,未发现施工方虚报工程量,导致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最终,龙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着眼抓细节抓实源头防范,该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从立项招标到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同时,一体推进以案促改促治。通过廉政谈话、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督促县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和综合治理,梳理项目建设廉政风险91个,建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若干措施》等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机制27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领导开展廉政谈话287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6份,1人向纪委主动交代问题。
针对非招标工程项目建设中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探索制定《柳城县非招标工程项目公开公示监督制度(试行)》,督促各单位在非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中将项目基本情况、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等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并对内对外进行双向公开,让项目建设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决策权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对违规用权尤其是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形成强大警示震慑。(柳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