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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3 10:57:2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你好,请在规定时限内向我组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近日,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以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工作人员发出工作提醒。

  不久前,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主动靠前了解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情况,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相关情况的函》,要求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情况报告驻厅纪检监察组,以制度形式强化责任落实,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提高政治站位,对6起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实行组领导分包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督察办紧盯相关职能部门列出问题清单和明确整改措施,在必要情况下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以督促改,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驻厅纪检监察组组务会对省级生态环境督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后半篇文章”进行工作部署。

  此外,驻厅纪检监察组始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对驻在单位近三年以来在调研、培训等公务活动中发现在公务活动中的“吃”“行”两个方面共6类76个问题,分门别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驻在单位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截至目前,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扛牢监督首责,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切实担负起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贯通一体,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设书、廉政提醒函和派单通知等方式,突出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监督整治实效检验主题教育开展成果。”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尚丽萍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paizhudongtai_0804/122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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