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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3 11:32:2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今年以来,普洱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定位,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与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推动财政监督从执法检查为主转变为检查、核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并重,从事后检查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纠偏的全过程监督上,推进财政监管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由市财政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六个方面问题和37种具体情形“挂图作战”,通过跟踪2020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行政和巡视巡察中发现财政资金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促进多种监督的贯通协调,有力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深入开展。

  “你单位2021年扩大开支范围违规支付驻村工作队员交通费,是否已清退上缴市财政局?”

  “孟连县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资金是否已完成兑付?”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组团联动协作优势,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听取工作情况介绍、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复查,准确掌握各级各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过程、全流程管控。

  同时,还加强与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协同联动,以各类监督融合、力量叠加,严查干部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各类监督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态势。

  “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不推脱责任,全面查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坚决惩治各种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挥震慑作用,是实现‘清源行动’总体目标要求的前提和基础。”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

  在监督中,该市纪委监委坚持自查与复查相结合,一方面,督促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审核把关,对上报数据采取抽查、问询方式,逐一甄别,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台账。另一方面,紧盯整治过程中的新变化,对财政部门自查情况跟进监督,督促其动态开展问题查摆,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此外,该市还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强化整治成果运用,从源头上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市、县(区)共出台相关政策40个。

  “上半年,我们共发现相关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8个。”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融入每个工作环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落到实处、达到预期。(郭春祥 茹婷婷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809/122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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