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芦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查办质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从问题线索处置“源头”、到审查调查“过程”、再到案件审理“出口”,“加减乘”三法并进,进行全流程管控优化,着力推动案件查办质效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减”出精准靶向,初核成案率大幅提升
“这个问题不应作为问题线索,应该作为巡视巡察类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这条线索不仅要查处,还要通过查处推动问题整改……”近日,在雅安市芦山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上,纪检监察干部研商会诊,各抒己见,对近期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建立内部会商机制是今年以来芦山县对问题线索精准处置的有益探索,会商机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针对信访反映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联合会商研判,甄别筛查,精准研判,对问题线索处置做好“减法”,剔除“无效线索”。同时畅通外部会商渠道,建立与巡察、审计、财政的线索移送机制,问题线索移送前,会同相关部门提前进行沟通研判,逐一会商“把脉”,此外,通过室务会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对问题线索进行二次研判,明确提出处置意见,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精准、规范,提高初核成案率,提升问题线索移送质量。2023年以来,通过会商研判问题线索44个,剔除无效线索4个,初核成案率达94.6%。
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调取案件相关资料(程江睿 摄)
“加”出协作联动,平均办理日明显降低
前不久,龙门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王家村支部书记熊某存在违规指定施工方建设本村冷库附属设施项目的问题。由于人员刚刚调整,办案力量薄弱,加之此案专业性强、涉及人员广、证据难固定,致使案件查办一度陷入停滞。
在每周一次的协作区工作例会上,镇纪委提出了遇到的问题:“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建议纳入‘联查’机制。”经过集体分析研判,县纪委监委第二协作区决定采取“室组地”联动机制。由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指导,从协作区抽调办案人员,联合龙门镇纪委成立调查组,实地查询违规确定施工单位、虚假竞争性谈判问题的相关人证物证,同时调取招投标文件、相关人员情况说明等资料,进行分类梳理汇总。
今年以来,芦山县纪委监委以4个联系纪检监察室为纽带,将全县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建立由县纪委书记统筹指挥,县纪委班子成员包片指导,各纪检监察室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的“室组地”工作模式,统一调配力量、统筹工作任务,在办案人员协作上做好“加法”,着力破解人员紧缺、力量薄弱、抹不开情面等难题。2023年以来,全县通过“室组地”工作模式办理问题线索59件,立案31件,协作联查将案件办理平均时间缩短30天。
办案人员与案管、审理人员一起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程江睿 摄)
“乘”出质量提升,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这个案件错误引用2018年党纪处分条例,请按照所列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移送审理。”芦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针对飞仙关镇纪委办案存在材料不完善和条例引用不准确等问题,开出问题“诊疗单”,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全面推进“乡案县审”后,县纪委监委整合审理资源,建立“姜城审理人才库”,开展“跟案练兵”活动,在审理人员聚合上做好“乘法”。每起案件指派审理室1名干部和“姜城审理人才库”2名成员组成“1+2”的审理团队,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参与审理案件的人员在实践中增长业务知识,解决“乡案县审”后人手紧缺问题,形成审理干部常态化培养机制。截至目前,采取“1+2”审理团队模式直接审理乡镇(街道)案件56件66人。
为解决审理人员本领恐慌,芦山县纪委监委采取分管审查调查领导、审理室主任及业务骨干上讲台的方式,编写印发案件审理业务专刊第五期,开展“姜城审理微论坛”“姜城铁军大讲堂”10余期,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级派驻机构新进人员进行培训20余场,累计培训覆盖1000余人次,通过靶向施教,有效破解“本领恐慌”问题。
“‘三法’并进让我们实现了办案资源统一调配、案件查办统一指导、审查调查统一实施、案件质量统一评估、办案安全统一把关、以案促改统一深化,达到基层监督同轴共转、同向共进、同频共振的综合效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深化运用成果,积极探索提升基层案件查办新途径,进一步推动基层案件查办能力提质增效。(作者:米明孚 王金建 程江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