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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3 09:50:5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对原四川教育学院(现成都师范学院)基建处处长刘洪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泸州市监委管辖,泸州市监委指定叙永县监委管辖,叙永县监委对刘洪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刘洪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食堂经营、项目审核、工程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洪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洪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叙永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3/8/10/175cc1a7f9e9428a8eccaa87cf5aa6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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