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范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来自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纪检监察室等9名业务骨干组成内审评查团队,对16起职务犯罪案件和科级干部案件进行集中评查,气氛既严肃又活泼。
案件质量评查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评代训、以训促学,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内审评查团队,对自办案件进行评查,以评查带动学规范、学业务、学先进,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评查中,评查组对标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处分执行、办案安全等六个方面,对审查调查及审理卷宗进行全面评查,着力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中发掘工作经验和亮点做法。
“从审理这个最后‘关口’去看案件查办全过程,更容易发现自己的问题,每次参与评查工作都是学习提升的好机会。”来自第八纪检监察室的林翠因能力突出、素质过硬,被选为案件质量监督员,多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不仅着眼个性问题整改,更注重推动共性问题整治,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审理业务培训、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等载体功能,及时总结办案工作经验,定期修订案件审理文书模版、基层单位办案模拟案卷等制度规范,持续引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举措,更好发挥评查工作在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方面的功能作用,持续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杨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