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对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回访教育,深入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鼓励他们放下包袱,调整心态,努力工作。
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入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加强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推动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实现有机统一。“我们持续做好回访教育工作,有效转化成果运用,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
为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把回访教育成果通过制度形式予以巩固,确保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明确规范。
拉萨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起草《拉萨市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试行)》。林芝市纪委监委推动建立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估任用机制,结合调研走访、干部考核等了解掌握情况,逐一分析、慎重研判,开展暖心回访,传递组织温暖。昌都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2023年度第一季度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回访前进行“精准画像”、科学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回访时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回访后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认真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
朗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对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今后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巴青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暖人心、拾信心”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2020年以来2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并将回访结论纳入个人廉政档案进行实时管理、动态更新。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而是作为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整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其与处分决定执行监督结合,与案件质量评查结合,与干部考核考察结合,扎实高效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