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梁河县5家单位“一把手”因在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考核中被评为“一般”等次而被约谈。这是该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
今年以来,梁河县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以构建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体系为载体,在各类监督协同发力的基础上,强调抓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通过“四责协同”,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质效。
梁河县委带头履责,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与各级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2份,约谈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单位“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4名,督促“关键少数”示范带头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9名“一把手”、49名县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督促各级“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担责任、抓整改、改作风、促落实。
坚持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月报机制,督促各级党委(组)每月定期上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情况上报后,由县纪委监委进行综合研判,梳理对“一把手”监督的堵点、难点及漏洞,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求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督促整改,形成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常态长效“贴身监督”闭环。
此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发挥近距离、“全天候”监督优势,通过列席被监督单位党委(组)会、“三重一大”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和督促巡察问题整改、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精准纠正偏差。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144次,提出意见建议71条,开展“蹲点式”谈心谈话9人,其中班子成员6人。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将继续紧盯‘关键少数’,以‘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提档升级为契机,构建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体系为载体,协调各类监督同步聚焦、协同作战,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和严密的监督体系,着力提升对‘一把手’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佳佳 || 责任编辑 王蕾)